上述内容充分论述了限速器安全钳系统动作的必要条件和基本要求,但是,在对限器安全钳的检验中发现部分电梯由于维护保养不善,江西提拉机构,致使该安全装置根本达不到正常的工作要求,主要存在下列问题:
(1)、因限速器弹簧长期处于反复伸缩状态,使其整体动作速度改变;
(2)、转动部件长期缺油,电梯提拉机构,阻力增大致使离心甩动部分动作不灵活;
(3)、由于钢丝绳自身的变化延伸,造成张紧装置触地,使钢丝绳张力不够,提拉机构出口,发生打滑;
5、限速器夹绳钳制动力不够,夹不住限速器钢绳。当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钢绳在限速器轮槽内打滑提不起安全钳,造成失败。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规定:限速器动作时,限速器绳的张紧力不得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者:200N或安全钳装置起作用所需力的2倍。此处的张紧力应理解为:当限速器动作后,限速器通过轮槽的摩擦或卡绳装置给限速器绳的制动力,也就是限速器绳不在限速器内打滑的张紧力。此力太小,提拉不动安全钳机构,但此力也不能太大,以防**过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将其拉断。
处理方法:适当调整限速器绳的张紧力。